PED指令使用范畴
PED指令适用于最大允许压力 PS 大于 0.5 Bar的压力设备及组合件的设计、制造和合格评定。
· 包括容器(Vessel)、管道(piping)、安全附件(safetyaccessories)、压力附件(pressure accessories)及上述的组合件(assemblies)。
· 其中的介质必须为流体(fluids),“流体”是指单相的气体(gas)、液体(Liquid)或蒸气(Vapour)及它们的混合物。流体可含有固体悬浮物。
PED产品类别划分
对产品进行PED认证首先要确定产品的类别。根据不同的介质,设计压力,容积或DN值,可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四种类别。
(1)-最大许用压力PS;
(2)-其体积V或其公称直径DN,视情况而定;
(3)-PS与V的乘积,或PS与DN的乘积,视情况而定(通常,乘积越大,级别越高);
(4)-它们流动介质的组别(关键是流体的危险程度);
详情可咨询维新认证。
PED评估认证模式
PED根据不同的设备类型、不同的压力和参数以及不同的流体类别对设备进行分类(Category)。根据不同的类别及制造商状况决定不同的模式(Module)。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模式下,有不同的程序,公告机构参与程度不一,Category I 一般不需要公告机构参与,详情见下图。
上述模式中,从上到下评估程序逐渐趋于复杂,并且各有不同的应用场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模式的简单和复杂程度只是针对设备的评估程序而言。对于制造商来说,无论压力设备是何种类别采用何种模式,均需采用同样的设计和制造水准以满足PED的基本安全要求。目前国内比较常用的模式是Module B+F以及Module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