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USTRIES & SERVICES

行业与服务

在各行各业为企业增添利益

当前位置:

首页 > 欧盟CE及英国 > 个人防护PPE认证

个人防护PPE认证

个人防护用品(PPE,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是为保护某人的健康或安全免受一种或多种风险而设计和制造的设备。根据欧盟理事会指令(EU) 2016/425的规定,个人防护用品在进入欧洲经济区(EEA)前,制造商需要出具EU符合性声明,部分产品还需取得NB机构颁发的型式检验证书,方可打上CE标志并正常流通销售。

PPE欧盟法规

从1995年7月起,个人防护用品出口欧洲强制执行由欧洲共同体(EC-European Community)即现在的欧盟(EU-EUROPEAN UNION)所共同立法通过的第686号指令(Directive 89/686/EEC Personal Protective quipment)。2016年3月9 日,欧盟通过了Regulation (EU) 2016/425,并发表于欧盟官方公报上。2018年4月 21日起旧的PPE指令89/686/EEC撤销。

 

PPE风险等级

根据保护用户的风险类别。个人防护设备分为三类:

I类:低风险, 比如浅层机械伤害;;

例如:园艺手套、 太阳镜。

 

II类:I类和III类风险之外的风险。

例如:安全眼镜和护目镜、工业头盔和防撞帽、高能见度服装。

 

III类:可能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风险,如死亡或对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例如:防护服、防护手套、口罩。

 

PPE指令不适用的产品

a. 专为武装部队或维护法律秩序使用而设计制造的PPE(头盔、盾牌等)。

b. 用于自卫的PPE(烟雾滤毒罐、防身武器等)。

c.供个人用以防备下列危害而设计和制造的PPE:不利的大气环境(帽类、季节性服装鞋袜、伞类等)、潮湿和水(洗碗手套等);热(手套等);

d. 用于保护或救助轮船或飞机上的乘员,且非始终穿着的PPE防护;

e. 用于两轮或三轮摩托车骑手的头盔和护目镜。